关于对2019级所有新生进行心理测评的通知
日期:2019-11-04 11:44:00 发布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作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全院2019级新生。
二、测评时间安排
11月5日——11月12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心理测评工作,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二)周密安排,扎实做好测评工作
要按照心理测评要求,认真部署好各个工作环节,保证测评工作科学规范地实施,在测评过程中,主试人员要向学生讲明心理测评的目的意义,在学生参加的基础上开展测评。
(三)严格管理,确保测评数据安全
要加强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关爱和疏导工作,测评数据和结果由我院心理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存档管理,有效的完成本次测评工作。
核发: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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