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日期:2021-12-21 16:03:57  发布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作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中须以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

2.遵守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姓名及有关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予以保密,确保当事人的隐私等不受侵犯。当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或社会安全的倾向,咨询师有责任进行干预,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3.咨询师应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来访者的人格,关爱来访者,耐心倾听,平等交流,科学引导,遵循助人自助的原则,不得和来访者及相关人员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咨询总结。

5.咨询师应积极与其他相关机构和有关部门合作,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做好转介工作。

6.咨询师在咨询工作中必须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替当事人做决定,帮助来访者自我探索,自我成长,防止来访者对咨询师的过分依赖。

7.在实施有关心理测评的时候,需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及注意事项,使用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专业解释,不得滥用测量结果。

8.维持自身的身心健康,不断学习心理咨询知识与技能,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身修养与业务水平,尽力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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