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须知
日期:2023-03-07 10:53:08  发布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作者: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面向本校学生提供免费服务,服务对象是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2.为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我们实行咨询预约制度。如需咨询,可通过网上预约或到心理中心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会为您安排具体的咨询时间和咨询师,如未提前预约,请听从心理中心的安排进行咨询。

3.请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如有变故,应及时告知咨询人员。

4.心理咨询遵守保密原则,除非咨询中涉及危害自己或他人的情况需向有关人员通报外,咨询中谈到的一切事项都会保密。

5.来访者应按心理中心规定,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

6.咨询一般为每次50分钟,一周1次,持续时间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决定,需要再次咨询时,请与咨询师再约时间咨询。

7.咨询中请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有关情况,积极思考,咨询后认真体会、实践,积极配合是取得良好咨询效果的先决条件。

8.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9.来访者在等待时不得喧哗,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更不得随意闯入咨询室。

10.来访者应遵循国家法律和道德准则,尊重咨询人员,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11.生活中出现压力及各种心理问题是难免的,寻求心理咨询也是正常现象。

12.心理咨询不是代替您解决问题,请明确您是在咨询师的帮助下自己努力调节情绪状态、提升自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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